他讨厌睡懒觉,黎明即起。没有妈老汉喊,幸好手机有闹钟,关键靠自己的生物钟,因为城里没有打鸣的鸡公。
幸好是周末,他好像也不知道一天该干些什么。也许他还是适应某种陈规,朝九晚五上班,或者按约定,到某个地方见某某人,究竟是谁,也不打紧。
他不用做早餐,基本只在桌子上认货。就像一个嫌嘴的孩子,可口的饭菜吃惯了,再好的东西吃到胃里,嘴里也吐不出“好吃”二字。
他最怕无所事事,自己必须显得很忙。冷水洗脸后,即去宽阳台上写字,在旧报纸上临《圣教序》。他爱好书法,却没真正拜过师,也没一以贯之坚持。教育别人时,还常说“人而无恒,不可以作巫医”,其实,他自己就做不了巫医。
他听说巴金将《古文观止》读了100遍,自己便买来一本,至今没读完1遍。
爱看书,但他学历浅,注定成不了专家,所以读得太杂,能成杂家吗?比如,昨天上午看《圣丹斯诺言》,晚上又在网上买了林达的《一路走来一路读》、廖信忠的《我们台湾这些年》等4本书。
此刻,他又把那本《就想开间小小咖啡馆》,拿在手里。他想去在一个清静有创意的地方,来一杯咖啡,读书。
他还得送女儿去对面小区补课,陪老婆在街上买点吃的、喝的。博客没写完,就先放下。
然后,他开始等一个电话,一个中午不在家吃饭的理由。何况,今天中午,已有安排,收拾出门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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